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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的企業將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上的條碼印刷到商品包裝上代替商品條碼
使用,可以嗎?
答:不可以。商品條碼和組織機構代碼是有區別的,二者的概念和應用范疇
不同。商品條碼主要用于對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單元的標識,是全球通
用并且唯一的商品標識。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機關、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賦予的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
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標識。代碼證書上的條碼用于標識一個機構,而商品條碼是
用來標識商品的。所以,企業不能將表示組織機構代碼的條碼印刷到商品包裝上
代替商品條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