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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省級主管部門組織2017年認定的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填報復核材料并進行初審。其中,通過行業協會推薦入選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由注冊地省級主管部門統一通知企業參加復核。復核材料填報方式、報送時間等要求與申報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開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及復核工作是引導工業設計創新發展、提升制造業設計能力的重要措施。請各省級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基本條件、推薦數量、時間節點等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和復核初審等工作。
(二)省級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對申報及復核材料嚴格把關,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申報推薦和復核初審等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二、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材料清單
(一)企業工業設計中心
1.《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2.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前兩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含企業生產經營主要數據,工業設計中心前兩年度運營、投入、專利、專業從業人員等主要情況);
3.近兩年工業設計成果獲得發明專利、版權及其他著作權等清單(含產品或項目名稱、專利名稱、專利號、權利人、授權單位、授權時間等);
4.其他有關材料。
工業設計中心咨詢熱線:187 5515 0022
(二)工業設計企業
1.《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表》;
2.工業設計企業前兩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含企業設計經營主要數據,工業設計業務服務業績、投入、專利、專業從業人員等主要情況);
3.完成的工業設計項目清單;
4.其他有關材料。
注:請參加申報和復核的企業將材料全部上傳至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并確保線上線下材料內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