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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為第2批開始申報,本次申報材料及條件有所變動,首先您的企業申請單位須依法在本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您可以看看,企業是否符合主要受理軟件和信息服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裝備、集成電路、智能電網、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等八大產業鏈領域申請(“新醫藥與生命健康”類將單獨開展,不在此次申報范圍),如果對自己企業范圍不清晰,可以咨詢18755150022,評判您是否可以申報。
南京市申請產品基本條件
1. 產品必須在南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生產,或產品的關鍵部件、核心技術、注冊商標來自申請單位;
2. 產品的技術水平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際先進或處于國內領先,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
(1)突破國際國內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屬于自主研究和開發,擁有全部知識產權;
(3)對現有產品實現了工藝、結構、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 產品具有獲得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其權利人為申請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4. 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5. 產品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6. 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或能替代進口;
7. 產品性能穩定,近兩年有一定數量的銷售。對于首1次或首批生產的填補國內市場空白的新產品,不受銷售收入的限制。
注意:原則上每家申請單位只能申請1個產品。已參加過2021年第1批創新產品申報的單位本次不再受理,兩批次將由市創新產品辦合并評審。
南京市創新產品申請材料清單
一、必備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請書”(見下表)
(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諾書(原件)
(四)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 產品或其核心技術發明專利證1書(復印件),以及與該產品的相關性說明(凡屬于聯合申請或多個單位共同享有知識產權的,必須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2. 國家及省市對該類產品有生產、銷售相關規定及特定要求的,應當提供產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如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申請時必須附行業規定的許可生產、銷售或注冊、認證的必備文件);
3. 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權威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測試)報告、評估報告或者相關證1書(復印件);
4. 三年內由依法成立的查新單位出具的產品創新性查詢報告(查新報告)(復印件);
5.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過的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產品專項審計報告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報告(復印件);
6. 近兩年產品有效購貨合同或技術委托開發合同及稅1務機1打1發1票1聯(復印件)。
二、輔助材料(對申請書和必備材料未充分說明的情況作進一步說明,有利于了解情況,申請單位可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自行選擇提交),一般包括:
1. 鑒定證1書或其他相當的技術證明材料(復印件);
2. 用戶使用(試用)報告、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出具的成果評價意見或技術論證報告等(復印件);
3. 產品出口證明(復印件);
4. 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及其孵化引進企業證明材料(復印件)。
由于南京市創新產品申報時間在本月底,還未準別,或者待提交的企業,可以咨詢18755150022增加申報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