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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產值規模首1次超過10億元(不含市外產值,下同),近3年產值年均增速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產值增速分別不低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增速的,給予企業年薪15萬元以上的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個人一定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個人對地方經濟的貢獻。
2.對高新技術企業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每個一次性給予企業5萬元補助。
3.對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對首1次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補助。對首1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上述資金全部獎勵給企業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員。
4.對年主營業務收入、研發投入和發明專利申請量均增長2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年薪15萬元以上的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個人一定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個人對地方經濟的貢獻。
5.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首1次入規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6.對規模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領域企業,首1次入規且當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在5000萬元以上和1億元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和5萬元獎勵。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連續兩年增長,按以下條件一次性給予獎勵。
2021年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咨詢:187551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