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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長質量獎(以下簡稱市長質量獎)每年評定一次。由南京市人民1政1府設立,分“組織”和“個人”兩類,授予我市實施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有廣泛知名度與突出影響力,質量領先、技術創新、品牌優秀、效益突出的組織(包括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和為提高行業、地方質量水平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申報市長質量獎的組織符合以下申報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者證照。
(二)通過實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者其他相關行業體系認證,推廣應用卓1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實現標準化生產、經營和服務。具有杰出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經營規模、實現利稅、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三)積極開展質量創新、標準創新和品牌創新,形成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總結出具有特色的質量管理模式,深入開展質量攻關和質量改進活動并取得實效,積極宣傳和普及先進的質量管理技術方法。
(四)對有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或者體系認證、產品注冊等要求的產品或者體系已獲得許可、認證或者注冊。
(五)提供的產品、工程和服務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近三年國家、省、市監1督抽查產品或者服務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三年未發生虧損(政策性虧損除外)。近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關行業規定認定)及重大質量投訴,無行政處罰記錄及失信記錄(至申報截止日期之前已進行信用修復的除外)。
申報市長質量獎免費咨詢18755150022,對于個人申報條件敬請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