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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獎勵如何申報?2021年南京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補助分析
1、市政1府對每個首1次獲1得“市長質量獎”稱號的組織給予50萬元的激勵,對每個首1次獲1得“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稱號的組織給予10萬元的激勵;激勵經費主要用于獲獎組織的質量持續改進、質量創新、質量攻關和教育培訓等,不得挪作他用。
對每名首1次獲1得“市長質量獎”稱號的個人給予5萬元的激勵,對每名首1次獲1得“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稱號的個人給予1萬元的激勵。
2、已獲1得市長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經復評再次獲1得該獎的,由市政1府發文認定、授牌頒證,但不給予資金激勵,不占用當年獎項名額。
已獲1得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和個人,自獲獎年度起5年內經復評僅達到提名獎條件的,不再重復獲提名獎。
3、市長質量獎組織、管理、評定、培訓、監··督等工作經費和激勵經費,列入市年度財政預算。
南京市市長質量獎申報免費咨詢:187551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