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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市江蘇省科技副總項目?申報條件要求?江蘇省科技副總項目申報是目前正在開展的扶持政策,江蘇省企業都可以申報,具體需要符合哪些申報條件要求?
江蘇省科技副總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為國內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報企業應為江蘇境內注冊企業(不含申報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創辦、入股的企業)。
2、申報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則上應有博士學位(境外學位需提供教1育1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
3、申報人所在學科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或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
4、申報人應為被申報企業聘任的科技副總;受聘期限不少于兩年,服務報酬合計不少于12萬元。
5、申報人、申報企業、申報人派出單位應簽訂《合作協議書》;申報人應能積極協助申報企業完成相關合作任務(如: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技術需求研發、推進研發機構建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引進培養人才團隊、建立完善規章制度、組織專題培訓講座、申報項目成果專利、制定創新發展規劃等)。
6、 申報企業應具備(或擁有)以下資質之一:國家或省級認定的創新型(試點)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產教融合型試點企業、 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等;國家或省級認定的企 業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級以上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
7、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人才不得申報;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2016年以來科技副總項目檢查考核結果為“中止”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2016年以來承擔省人才辦、省科技廳項目有“失信記錄”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在任科技鎮長團成員不得申報;不得與省“雙創人才”、“雙創團隊”、“雙創博士”項目同時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