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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申請產能提升獎勵細則
一、政策依據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0年度促進企業發展獎勵扶持辦法》(寧開委經字〔2020〕23號)
二、申請條件
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統計關系在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年產值規模10億元以上規模工業企業。
三、申請時間
“政策兌現”窗口定期集中受理,集中受理事項以當批次規定的最后收件日作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請視同自動放棄。
一季度兌現申請: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上半年兌現申請:2020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全年兌現申請:2021年1月18日至1月31日
南京市申請產能提升獎勵咨詢:18755150022
2、本辦法中一季度目標與南京市棲霞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經濟運行保障組《2020年抗·疫情重點企業復工達產增產增效一季度獎勵方案》目標同時達到的,擇優兌現,政策不累加。
3、為保證經濟平穩增長,一季度和上半年產能提升完成獎勵先行兌現50%,剩余50%在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后,隨全年目標完成獎勵一并發放。若全年目標未完成,將追回先行兌現的獎勵。
獎勵兌現金額的20%用于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企業突出貢獻人員,由開發區直接對相關人員實施獎勵。
五、申請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辦理申請審批時提供,除《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外,其他申請材料需在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的項目申報系統中掃描上傳:
1、《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該清單在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的項目申報系統里下載,請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紙質材料時一并提交,經辦人簽名);
2、《產能提升獎勵申請表》及《承諾書》原件,法定(授權)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簽字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工商注冊證明:企業“營業執照”由主管部門進行統一比對,無需企業提供,如企業相關信息與統計一套表系統不一致,則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入統證明材料: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表號201-1)為準,由主管部門進行統一比對,無需企業提供;
5、產值證明材料: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表號B204-1)為準,由主管部門進行統一比對,無需企業提供。
實質審核通過后,登錄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專項資金平臺系統在線辦理資金撥付申請:
1、窗口提交《收款收據》: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專項資金平臺系統中下載,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及財務專用章。請務必確認系統中的單位名稱、聯系方式及銀·行賬戶等信息準確無誤。加蓋印章不要超出收據范圍,印章不得掩蓋二維碼。
2、若單位信息有變更的,需及時修改系統資料信息, 聯系在線客服,并提交《工商變更登記備案通知書》、企業銀·行基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等原件彩色掃描件(若申請時的單位名稱與撥付時單位名稱一致,則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