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等。
(2)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標準:
1、市工信局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一次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市工信局于評價年度下發評價工作通知。
各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對企業提交的評價材料進行審1查,按照評價工作通知要求報送評價材料。
評價材料主要包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等。
2、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評價材料進行審核和評分,并形成評價結果。
3、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85分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65分至85分(不含)為良好;
(三)評價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為基本合格;
(四)評價得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
4、市工信局會同同級信用和稅·務部門對企業公共信用狀況及涉稅違法情況進行核查,確認評價結果,并通過市工信局官方網站予以公示。
5、市工信局在受理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將公示后的評價結果向各區(開發區)工信主管部門通報,同時公布調整后的全部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材料及各項問題咨詢:187551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