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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評審與認定(推薦)流程:
(一)科技創新局發布申報通知;
(二)各產業平臺、街道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初步審核,擇優推薦;
(三)受理申報;(四)科技創新局組織專·家評審和現場審·查;
(五)研究與公示;
(六)確定立項或推薦名單;
(七)結果報送上級科技主管部門。
要求一: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申報條件:
(1)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行分級培育、逐級認定建設機制,納入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名單后;
(2)具備條件的企業可逐級申請市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
(3)申請納入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名單管理的,須滿足以下認定條件:
(一)依托單位應在江北新區直管區注冊納稅,經營狀況良好,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原則上不低于2%;
(二)擁有與申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領域相關1項以上的發明專利或者5項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近3年在其主要技術領域至少開發新產品或新技術3項以上;
(三)擁有相對獨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發場所,比較完備的價值3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具備承擔綜合性工程技術研發試驗任務的能力;
(四)具有技術水平較高、工程化經驗豐富的專職研發人員15人以上,其中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少于3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者研究生以上學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五)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目標,組織體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良好;
(六)原則上已建有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不再重復申報。
要求二: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認定條件標準
(一)依托單位在江北新區直管區注冊納稅并已納入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名單
二)達到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三)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申報免費問答:187 551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