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蘇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申報各項要求:
(一)申報推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試點單位的申報主體。申報材料由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會同本級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經篩選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廳出具推薦意見函,并報設區市人民政府備案。各設區市結合本地文化和旅游消費工作實際,擇優推薦1-2個試點申報單位。
(二)組織評審。省文化和旅游廳將通過合規性審查、專家評審、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商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提出試點單位建議名單。評審過程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三)公示公布。將評審試點單位建議名單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并予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確認并公布試點單位名單。
江蘇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申報咨詢:18755150022
江蘇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申報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此次開展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工作是促進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費提質升級的重要舉措,對推動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費工作創新發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強化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發動,嚴密組織好申報推薦工作。
(二)嚴格標準,公平公正。申報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和政策規定。要嚴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廉潔紀律,對違反規定的嚴肅問責,切實把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試點單位推薦上來、評選出來。
(三)規范材料,確保質量。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組織本轄區的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務求數據精準、條理清晰、敘述精當、立體鮮活、真實可信,特別是要突出特色、成效和創新亮點。請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將推薦意見函及被推薦縣(市、區)的申報材料(含申報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統一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一式五份),同時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