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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政策顯示,從2017年關于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要求很多。其中安徽省小微企業就業補助資金申請要求主要根據五項要求標準:
一、嚴格就業補助資金支出項目和范圍。
二、明確項目補助對象和標準。
三、加強就業補助資金監督與管理。
四、推進“互聯網+就業服務”。
五、切實落實新增或優化調整的補貼項目
安徽省小微企業就業補助資金申請政策熱線:18755150022
安徽省小微企業就業補助資金各項申請要求政策標準:
(一)職業培訓補貼。
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后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 探索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鼓勵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并通過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二)項目制培訓補貼。
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三)就業見習補貼。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國家級貧困縣的中職畢業生。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求職創業補貼。
對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的高校畢業生以及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年度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五)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支持地方從自籌的資金中,給予穩定就業12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補貼標準可參照高校畢業生1個月社會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
(六)新興業態企業用工類補貼。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新興業態企業,按規定給予企業5項社會保險補貼(不含勞動者個人繳納部分)。新興業態企業對新招用人員開展崗前培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其他新興業態從業者,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醫療保險,其中屬于就業困難人員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一定額度和期限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和職工醫療保險補貼。新興業態企業界定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就業扶貧驛站補助。
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建設一批集就業扶貧車間、電商服務中心、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為一體的“就業扶貧驛站”,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補助,促進農村貧困勞動者就業創業。
(八)貧困勞動者就業相關補貼獎勵。
鼓勵企業吸納貧困勞動者就業,對與勞動者簽訂1年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協議的,鼓勵地方分別給予勞動者適當的崗位補貼和企業一次性獎勵。
(九)創業扶持補貼。
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須為畢業2年內)、就業困難人員(含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其所創企業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十)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支持下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其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購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指導目錄(試行)的通知》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范圍(試行)〉的通知》要求,對于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