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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各區獎勵補助內容有哪些?
高新區:對首次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5萬元獎勵;
包河區: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該獎勵專項用于中心設備購置和人才引進;
新站區:對首次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 10 萬元獎勵;
蜀山區: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專項用于中心研發設備購置;
經開區: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瑤海區: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該獎勵專項用于中心設備購置和人才引進。
注意:具體政策內容根據當年政策為準。
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條件:
1、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營業績,在我省(市)同行業(產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和發展潛力。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兩年以上,且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申報年度前連續兩年盈利(生物醫藥等前期研發投入比較大的企業可以一事一議)。
2、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
3、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兼任技術中心主任,具有較強的市場意識和創新意識,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品牌,其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省同行業中處于領先。
4、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和較強的科技研發持續投入能力。
5、專職從事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15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凈值不低于200萬元;近兩年內開發國內領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不少于2個;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當年不低于200萬元;按行業系數折算后,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產品銷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年產品銷售收入3億元以上企業可不受此條限制);上述五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不得低于評價指標值。
6、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事故或因涉稅違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以及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它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021年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流程要求:
(一)企業依照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合肥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合肥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和《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申報材料一式一份。
(二)市經信委依據《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三)依據初評結果,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統·計局等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審后,擇優予以認定。
市經信委會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在受理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初審上報的申報材料之日起90個工作日之內聯合發文,公布認定結果。
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免費咨詢:187551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