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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為聚乙酸乙烯酯的甲醇溶液中加堿液進行醇解反應制得品,分子式以(CH2CHOH)n(CH2CHOCOCH3)m表示,其中的m+n代表平均聚合度,m/n應為0~0.35。本品的平均分子量應為20 000~220 000。
【性狀】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粉末或半透明狀顆粒。
本品在乙醇或丙酮中幾乎不溶。
酸值 取本品10g,精密稱定,置圓底燒瓶中,加水250ml,不斷攪拌下加熱回流30分鐘后,不斷攪拌下放冷。精密量取50ml,依法測定(通則0713),酸值不大于3.0。
【鑒別】 取本品,照紅外分光光度法(通則0402)測定,應在2940cm-1±10cm-1及2920cm-1±10cm-1波數處有特征吸收峰。
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約6g,精密稱定,加水制成濃度為4.0%(g/g)的溶液,置水浴中充分攪拌加熱使溶解,趁熱用經110℃干燥至恒重的100目篩網過濾,殘渣用水充分洗滌,殘留物在110℃干燥1小時,不溶物不得超過0.1%。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減失重量不得過5.0%(通則0831)。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1.0%。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砷鹽 取本品1.0g,加氫氧化鈣1.0g,混合,加水少量,攪拌均勻,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燒使炭化,再在500~600℃熾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鹽酸5ml與水23ml,依法檢查(通則0822第一法),應符合規定(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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