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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特蓄電池BT-12M65AC 12V65AH型號齊全
賽特蓄電池BT-12M65AC 12V65AH型號齊全
賽特蓄電池如何防止電池產生硫化
對已硫化東洋電池,可以先將電池放電,倒出原電解液并注入密度在1.10g/cm3以下較稀電解液,即向電池中加水稀釋電解液,以提高硫酸鉛的溶解度。采用20h率以下的電流,在液溫不超過20℃~40℃的范圍內較長時間充電,zui后在充足電情況下用稍高電解液調整電池內電解液密度至標準溶液濃度,一般硫化現象可解除,容量恢復至80%以上可認為修復成功。
每次放電后及時補充電且要充足電,尤其是大電流放電后一定要及時補充電。在小電流放電時盡量控制放電深度,小電流深放電產生的硫酸鉛過于致密,放電后充電采取小電流長時間。對于低溫大電流放電后,要采取多充電量百分之三十來恢復容量。長期擱置的賽特蓄電池,要先充足電后再擱置,在擱置每兩個月適當補充電一次。

賽特蓄電池官網
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充放電試驗規程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規劃
1.1 本公例規矩了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的充放電試驗內容、要求和周期。
1.2 本公例適用于現場維護人員對蓄電池的充放電試驗。
1.3 下列人員應通曉本規程 領導人員:出產副總、出產部門經理(主任)、副經理(副主任、經理助理)、專職技術人員。 出產人員:值長、工作值班員、維護班人員。
2 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日常要求
2.1 蓄電池應每半月進行一次巡視、檢查并記載整組電壓和各個標明電池電壓。
2.2 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核對充放電周期 新設備后的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組,應進行全核對性充放電試驗,往后每隔2年進行一次核對性充放電試驗,工作了6年往后的閥控蓄電池,應每年做一次核對性充放電試驗。
3 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充放電項目
3.1 檢查電池表面是否無缺無鼓脹變形,電池聯接的接觸出色,極柱的聯接表面無腐蝕。
3.2 準備好充放電工用具,記載表格及開工資料。
3.3 斷定電池充放電時間和要求放出容量猜想值。滿足電后進入放電,放電10小時單體停止電壓1.90V,不能低于1.80V。
3.4 在充放電過程中每隔2小時記載一次單體電壓,總電壓,充放電電流。并檢查電池發熱,充電設備工作情況。
3.5 充放電作業結束后應進行數據分析,對電池的電壓有不正常下降,容量缺少的電池應單獨進行充電或替換處理。
4 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充放電技術要求.
4.1 蓄電池應處在清潔、陰涼及單調的遠離熱源和或許發作火花的當地,室溫應堅持在16℃~32℃的規劃內。
4.2 蓄電池室內應通風出色,一同排出的氣流不得當即回到電池室內,以防室內的氫氣含量逾越4%而有爆炸的危險。
4.3 蓄電池不能過電流或過電壓充電,亦不能過放電,每次放電完后,應及時充電,需充電的時間在10小時以上。

目前,絕大多數大、中型UPS都具備與微機通訊和程序控制等可操作性能。在微機上安裝相應的軟件,通過串/并口連接UPS,運行該程序,就可以利用微機與UPS進行通訊。一般具有信息查詢、參數設置、定時設定、自動關機和報等功能。通過信息查詢,可以獲取市電輸入電壓、UPS輸出電壓、負載利用率、電池容量利用率、機內溫度和市電頻率等信息;通過參數設置,可以設定UPS基本特性、電池可維持時間和電池用完告等。通過這些智能化的操作,大大方便了UPS電源及其蓄電池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