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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0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種高關注度物質(SVHC)名單,評議期為45天,如無異議,將正被正式采用。
對于滿足REACH第57條規定的物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對于此類高度關注物質(SVHC),并且滿足以下條件,按照REACH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告:
(1)該物質已被列入須經許可才能允許使用的候選物質名單中(附件XIV);
(2)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4)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過。
10月9日ECHA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新聞,宣布ECHA成員國委員會通過了14個高關注物質。10月7-8日的ECHA成員國 委員會上,其中14個物質作為高關注物質無爭議通過。對另一物質各成員國并無疑義,但此物質在公眾評議中沒有收到任何意見。ECHA將把這15個物質作為 高關注物質,10月份晚些時候將在其網站上公布。
以下是ECHA第一批15種高關注度物質,NormalTCI諾莫檢測可以提供相應的檢測及評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