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
1、在本市區域內生產經營正常,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扶持方向,產品有市場,管理制度規范,信譽度良好的小微型企業;
2、企業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具有較高成長性;
3、企業誠信建設體系完善,依法誠信納稅、納稅信用級別B級(含B級)以上;
4、企業基本面較好,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60%以下;
5、申報行業范圍:工業、生產性服務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6、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具體大、中型企業以同級統計部門公布名單為準。
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材料:
1、《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匯總表》;
2、《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4、當務部門出具的納稅等級證明材料;
5、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請信用承諾書。
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要求:
1、我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今年重新修訂實施,所有優質小微企業需重新組織推介申報,以往推介批次的優質企業名單自動廢止。
2、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摸底,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到應報盡報,并確定專人負責,組織本區域內申報企業填報相關表格。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中企業填報的行業類別、營業收入、從業人數等各項指標數據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核,確保填報內容真實,不能漏項缺項。
3、請企業登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連同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當務部門出具的納稅等級證明材料、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請信用承諾書一并報送所在區域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