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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作為科教名城,以科大為代表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為本地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為了進一步深化合作效果,合肥市推出支持與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合作這個項目,今天我們就來聊下該項目的補助標準,最高補助金額達1000萬元。
補助標準
1、根據研發機構對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省按落戶市2019年對研發機構資金支持額度(不含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投入補貼)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達1億元。補助經費用于支持研發機構科技成果研發轉化。
2、支持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創新活動,省按研發機構2019年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額度同比增量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達1000萬元。
3、支持研發機構在皖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省依據績效情況按2019年落戶市獎勵資金額度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獎勵資金的50%可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相關人員。
4、支持大院大所依托設立的研發機構,在我省發起、組織高水平學術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轉化等活動,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從省科技管理專項資金中按市支持資金額度的20%給予獎勵,最高可達200萬元。
5、對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領軍人物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省內外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從省科技管理專項資金中按市支持資金額度的20%給予獎勵,最高可達100萬元。獎勵資金的50%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相關人員。
6、以上政策,省級財政已經安排相關經費補助和獎勵的,不再重復支持。
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配備有高水平的研發團隊,具備在安徽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工程化開發研究、行業共性技術研究及開展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的能力。
(2)研發機構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科研人員應不少于30人,其中由大院大所派駐的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10人且占研發人員總數10%以上,派駐人員中50%以上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歷。重點研發方向應有穩定的核心團隊,研發機構負責人一般由依托大院大所派出或聘任,科研帶頭人由依托大院大所派出或研發機構聘任。
(3)研發機構應擁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固定的研發場所,具有研發儀器設備等必需的研發條件。研發機構要有穩定的研發經費投入機制,投入運營后每年研發投入(含財政支持的科技經費)應達到500萬元以上。
(4)研發機構應有詳細的建設方案,包括建設規劃、建設目標(含階段性預期目標)、建設內容、科研優勢、人才團隊、組織架構、運營管理、產業化發展、分配機制以及資金籌措等內容,包括量化的、在安徽轉化的成果和產業化發展目標。
(5)研發機構建成運行后,每年至少有3項科研成果在我省轉化或與我省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提供技術服務等,或每年由科研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在1000萬以上。
合肥市咨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可以看出,合肥市對此的支持力度還是很大的,如果你的單位是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在皖設立的研發機構(以下簡稱“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話,不要錯過。其中,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主要是指國家級科研院所,國際知名高校、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雙一流”大學及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的科研院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