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專辦洛陽市開封市鄭州市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表資質
《廣告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以及其他媒介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的廣告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必須在發布前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內容 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廣告審查既是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權利,也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廣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審查制度,要有熟悉廣告法的管理人員和編審人員。對內容不實或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