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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申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七項條件標準:
1. 產品屬于國科發火〔2016〕32號文件中《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2. 產品須區別具體規格型號,但使用功能、性能、產品結構、材料、設計、制造技術等無實質變化的系列產品不得重復認定;
3. 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
4. 產品實行單獨核算;
5. 產品符合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沒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的,應符合行業和地方標準。無上述標準的企業標準須在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備案;
6. 產品質量穩定可靠;
7. 產品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良好,年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銷售利稅率15%以上。
蕪湖市各項獎補及高企政策免費咨詢:187 551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