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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修訂條件和程序
一、考核對象
在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和眾創空間。
二、考核依據
國家、省和市級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國家眾創空間備案暫行規定》、《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認定備案管理辦法》《安徽省眾創空間備案實施細則》《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合肥市眾創空間備案實施細則》等。
三、考核內容
1.根據服務能力、孵化績效、社會貢獻等建立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進行評價,年度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
2.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實行分層級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檔次。
四、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自查和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自我評價。被考核單位對照《年度績效考核指標評價體系》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
2.縣區推薦。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先行開展轄區內各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考核工作,擇優推薦參加市級考核評優,推薦比例按所轄各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總數的50%。
3.資料復查。市科技局組成考核復查組,對被考核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復查。
4.組織評價。由業內專1家、科技管理人員組成專1家組對縣區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參加績效考核的孵化器、眾創空間綜合運營情況進行評價,采取“匯報+問辯”形式。
5.結果評優。原則上按照全市各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總數的25%確定優秀名額,省級以上和市級分級評優,根據評價打分排名確定優秀單位名單。
五、申報材料
(一)孵化器申報資料
1.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績效考核申報表;
2.自查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3.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年度工作總結;
5.報送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二)眾創空間申報資料
1.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申報表;
2.自查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3.年度工作總結;
4.眾創空間報送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熱線:187 5515 0022
六、有關要求
1.對于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績效考核資料的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當年績效考評視為不合格。
2.孵化器、眾創空間應該按照全國火炬統計調查工作的相關要求,及時、準確上報統計數據,未按要求上報統計數據,當年績效考評視為不合格。
3.對于不按季度提交“新增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情況” 或提供虛假數據的孵化器,取消評優資格。
4.對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財政扶持資金、未按規定使用扶持資金或與約定的資金使用用途不符的,相關部門有權收回政1府扶持資金,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