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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分類
u I類:I類電氣設備用于煤礦瓦斯氣體環境。
u II類: II類電氣設備用于除煤礦甲烷氣體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氣體環境。
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環境的種類可進一步分為IIA類、IIB類、IIC類。
u III類:III類電氣設備用于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
I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粉塵環境的特性可進一步分為IIIA類、IIIB類、IIIC類。
危險場所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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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 氣體環境 |
0區 |
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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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 |
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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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區 |
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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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 粉塵環境 |
20區 |
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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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區 |
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 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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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區 |
在異常情況,可燃性粉塵云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并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
氣體和蒸氣的分級方法
u 根據國家標準GB3836.1的規定,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IIC級。
u 對于隔爆型電氣設備而言,氣體和蒸氣的分級是以最大試驗安全間隙(BESG)為基礎確定的。其極限值為:
A級:MESG大于0.9mm
B級:MESG 0.5~0.9mm
C級:MESG小于0.5mm
u 對于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氣體和蒸氣的分級是以它們的最小點燃電流(MIC)與實驗室用甲烷的最小點燃電流之比為基礎確定的。其極限值為:
A級:MIC比值大于0.8
B級:MIC比值0.45~0.8
C級:MIC比值小于0.45
注:標志IIB的設備也可適用于IIA設備的使用條件,標志IIC的設備也可適用于IIA及IIB設備的使用條件。
II類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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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組別 |
最高表面溫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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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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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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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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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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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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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 |
85 |
電 話:0577-62601080
手 機:13091900201
傳 真:0577-6261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