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個體經營者不開稅票、加工企業收不到加工企業增值稅稅負過高、所得稅核定辦法不統一、各地優惠政策不同導致的不公平競爭等問題,曹志強建議,對廢鋼回收加工產業鏈不同環節稅收實行差別征收,對廢鋼收集末端的散戶及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負降低到0.5%左右,或者直接降為0%,引導廢鋼企業規范納稅;出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的實施細則,將退稅比例提高到50%以上;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和規范廢鋼加工企業所得稅的核定方法,規范和統一各地稅收優惠力度,杜絕“稅收洼地”和異地開票現象,營造公平競爭氛圍。
以標準執行為抓手加強廢鋼行業監管。制訂并嚴格執行完整的廢鋼標準體系,是促進廢鋼產業提升發展水平的重要前提。對此,曹志強建議,補充完善廢鋼加工產品的用途分類標準,促進廢鋼回收加工企業提高精細化管理和專業化運營水平;結合鋼鐵行業環保要求,完善廢鋼加工企業環保標準;制訂進口廢鋼標準,對高品質的進口

廢鋼進行分類,嚴格限制檔次低、夾帶危險品及污染物的廢鋼進口,從而保證進口廢鋼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