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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污水處理廠工藝、設備調試初期,由于受到水質、水量、水處理工藝運行狀態等因素的影響,待處理污泥的性質可能會發生很多變,這種變對污泥脫水機和絮凝劑的依賴性會產生波動,污泥齡或污泥存放時間會影響到污泥性質,如污泥濃度、污泥有機質含量(或灰分含量)、污泥密度、污泥顆粒規格(污泥自身骨架結構狀況)等對絮凝劑和脫水機的依賴波動會更加明顯,因此在現場要根據情況及時進行調整來能夠正常的污泥脫水運行管理。這個階段的污泥脫水效果和藥耗可能會和正常運行有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會隨著現場水處理設施運行的逐漸正常和污泥排放處理的逐漸穩定而趨向穩定。 即使在污水廠實現了正常運行后,待處理污泥的實際性質或濃度也會發生變,特別是對于那些沒有污泥濃縮池而直接將污泥進行脫水處理的現場來講,這種變可能就會更頻繁,波動幅度也會較大,有污泥濃縮池的現場相對變幅度小些,這些情況往往會被忽略或小視。產生這種變的
離心脫水機的正常工作油壓應保持在0.1MPa左右,當油壓低于0.05Mpa或高于0.2Mpa時,應停機檢查;每隔半年更換一次潤滑油;齒輪箱內離心脫水機 傳動部分 12.1.1.1 運轉無震動,無異響,轉子轉動靈活。 12.1.1.2 刮刀與篩籃的間隙應符合工藝要求,最大間隙不超過3mm,刀片立面磨損不超過3mm。 12.1.1.3 篩縫符合工藝要求,無破洞和斷裂,最大磨損超過原規格80%的篩面不大于總面積的20%。 12.1.2 潤滑系統完整齊全,不漏油。油量適宜,油質符合設計要求,油溫升不超過50℃。油泵工作正常,運轉時指示壓力不低于0.11MPa,回油壓力不低于0.025MPa。 12.1.3 儀表完整齊全,指示準確,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12.1.4 防震橡膠彈簧不老,不失效。 12.1.5 機體零部件齊全,螺栓緊固無松動。 12.2 振動卸料離心脫水機 12.2.1 運轉平穩,不歪扭,無異響。 12.2.2 振幅適宜,兩側振幅指示器所示振幅應一致。 12.2.3 篩籃無破洞,無斷裂,篩縫應符合選煤工藝要求,磨損超過原規格50%的篩面不大于總面積的20%。 12.2.4 彈簧板長短一致,不變形,無斷裂。
12.2.5 各部位的聯接螺栓、螺母緊固無松動。 12.2.6 潤滑系統油泵工作正常,油路暢通。儀表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運轉時,指示壓力應為0.05~0.15MPa。油量適宜,油質清潔,油溫升不超過25℃,最高溫度不超過70℃。 12.2.7 減震橡膠彈簧不老,不失效,噪音符合環保要求。 12.3 VC型離心脫水機 12.3.1 運轉靈活,不歪扭,振動和聲音無異常。 12.3.2 振幅適宜,兩側振幅應一致。 12.3.3 鉸鏈銷軸與銷套的間隙不超過0.076mm。 12.3.4 篩籃無破洞,無斷裂,篩縫應符合工藝要求,最大磨損超過原規格50%的篩面不大于總面積的20%。 12.3.5 潤滑系統完整齊全,不漏油,使用可靠。油量適宜,油質符合設計要求,油路暢通,油溫升不超過35℃,最高油溫不超過70℃。油泵工作正常,運轉時指示壓力符合下列要求: a.VC-56型,不低于0.1MPa; b.VC-48型,不低于0.06MPa。 12.3.6 儀表完整齊全,指示準確,油壓保護靈敏可靠。 12.3.7 減震彈簧不老,不失效。 12.4 沉降式離心脫水機 12.4.1 運轉正常,振動和聲音無異常。 12.4.2 篩網無破損,無斷裂,篩縫應符合工藝要求,最大磨損間隙不超過原間隙的35%。 12.4.3 螺旋輸送器葉片磨損不超過設計間隙的三倍。 12.4.4 運轉穩定后,產生的振幅不超過2mm。 12.4.5 卸煤刮刀最大磨損不超過設計高度的三分之一。 12.4.6 保護裝置完整齊全,動作可靠。 12.4.7 潤滑系統完整齊全,不漏油,使用可靠。油量適宜,油路暢通,油質符合設計要求,油溫升不超過25℃,最高油溫不超過70℃。油泵工作正常,運轉時指示壓力應為0.15~0.20MPa。 12.4.8 儀表完整齊全,靈敏可靠,指示準確。 12.4.9 減震橡膠彈簧不老,不失效。 12.4.10 電氣系統運轉正常無異響,過力矩、油壓、溫度、切銷等保護開關的動作準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