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全國光伏精準扶貧的初步成果
1. 光伏精準扶貧試點的主要成果
2015年,全國光伏精準扶貧試點建設規模達1836兆瓦,年均收益22.6億元,投資收益率接近13.72%;近43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增收,其中包括8.8萬戶失能貧困戶,解決了956個貧困村無集體收入的問題。目前,在我國832個貧困縣中,有451個縣年均等效發電時間超過1100小時,適合發展光伏精準扶貧。
2. 光伏精準扶貧的主要經驗
從各地的實踐看,光伏精準扶貧主要有4種類型:一是戶用光伏發電扶貧。利用貧困戶屋頂或院落空地建設的3至5千瓦的發電系統,產權和收益均歸貧困戶所有。二是村級光伏電站扶貧。以村集體為建設主體,利用村集體的土地建設100至300千瓦的小型電站,產權歸村集體所有,收益由村集體、貧困戶按比例分配,其中貧困戶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三是光伏大棚扶貧。利用農業大棚等現代農業設施現有支架建設的光伏電站,產權歸投資企業和貧困戶共有。四是光伏地面電站扶貧。利用荒山荒坡建設10兆瓦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產權歸投資企業所有,之后企業捐贈一部分股權,由當地政府將這部分股權收益分配給貧困戶。
由于在光伏扶貧中的最大難題是資金,在國家扶貧辦、國家能源局的領導下,我國部分企業結合不同地區、不同條件,探索形成了4種比較成功的“戶用光伏發電扶貧”模式:一是扶貧資金+貧困戶銀行貸款。即政府出資70%,政府擔保、貧困戶從信用社貸款30%。二是扶貧資金+企業墊付。即政府出資80%,企業墊付20%,后期貧困戶以發電收益分期償還企業。三是扶貧資金+地方財政配套。即由地方財政配套,貧困戶沒有負擔。四是扶貧資金+地方投資公司墊付。即政府出資70%,當地投資公司墊付30%,后期貧困戶以發電收益分期償還投資公司。以上4種模式,順利解決了貧困戶需要承擔的8000元左右初始投資,用3年左右的發電收益還清貸款,之后可獲得長期穩定的每年3000元以上發電收益,實現脫貧。
光伏扶貧
二、目前光伏扶貧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是啟動資金缺口較大。無論哪種模式,光伏扶貧的初始建設投入都較大。以戶用光伏發電扶貧模式為例,每戶的一次性投入在3萬元左右,假設給一個自然村50戶安裝,總投入就要在150萬元,其中貧困戶負擔40萬元左右。如果沒有有效的解決方案,那么貧困戶難以承擔。
二是管理難度大。由于光伏扶貧項目小、分散廣、施工企業多、資質參差不齊等特點,銀行貸款和地方政府管理難度較大。
三是后期運維難以保障。部分承接光伏扶貧項目的中小企業,由于自身實力和服務網絡問題,使未來25年的運維和售后服務得不到保障。
四是貧困戶收益難以保障。部分地區出現了低價承接光伏扶貧項目的現象,難以保證項目質量、國家扶貧資金效益和貧困戶收益。
光伏扶貧
三、解決方案
針對光伏扶貧普遍存在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李河君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遞交提案《關于提高光伏精準扶貧成效的建議》,提出了4條建議:[3]
1. 請銀監會指導金融機構出臺光伏扶貧金融政策,由承建企業統一對接金融機構,解決資金缺口問題。
2. 請國務院扶貧辦選擇一批有實力、有經驗、有社會責任感的大型光伏企業,以行政區劃為單位,統一規劃管理,統一包干實施,以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后期運維。
3. 請電網、國土等部門簡化光伏扶貧項目流程、加快并網和補貼發放。解決土地、林業、電力等部門相關規劃或文件不統一等問題,實現有效銜接、配合順暢,促進光伏扶貧項目順利實施。
4. 積極推廣新的光伏扶貧模式。如可大力推廣令多方受益的“光伏大棚扶貧”模式,貧困戶除了獲得土地租金外,還可被雇傭進棚務工以獲得工資性收入。
四、光伏扶貧政策
針對光伏扶貧的國家政策:
1.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6年定點扶貧與對口支援工作要點的通知》
2.央行等七部門發布《關于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
3.《國家能源局關于在能源領域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通知》
4.《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
5.《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
公司名稱:洛陽智凱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