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管道防腐施工工藝標準 (QB-CNCEC J050105-2004) 1 適用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民用及一般工業建筑的設備、管道的防腐蝕施工操作。 2 施工準備 2.1 原材料要求 2.1.1 防腐底漆和面漆涂料,涂料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2.1.2 溶劑和稀釋劑:汽油、松節油、苯、二甲苯、丙酮、乙醇、丁醇、醋酸、乙脂、醋酸丁脂。 2.1.3 砂布、砂輪片、干凈棉布、干凈棉紗、抹布、粗砂紙。 2.1.4 建筑石油瀝青10、30號,普通石油瀝青75、65、55號,環氧煤瀝青底漆、環氧煤瀝青面漆,稀釋劑、固化劑、中堿玻璃絲布,聚氯乙烯膠帶。 2.1.5 橡膠粉、高嶺土、5~6級石棉、滑石粉、石灰石粉、塑料布、木材、煤。 2.2 主要工機具 2.2.1 空氣壓縮機、分離器、儲砂罐、噴槍、鋼絲刷、小油桶、漆膜測厚儀、火花檢漏儀等。 2.2.2 人字梯、高凳、攪拌棒、護具、手套、口罩、眼鏡。 2.2.3 泡沫滅火器、干砂、防火鐵锨。 2.3 作業人員要求 主要施工人員:油工,施工前已進行安全教育和職業培訓。 2.4 外部環境條件 2.4.1 金屬管道和設備已安裝完,具備防腐條件。 2.4.2 溫度應符合所用涂料的溫度限制。有的涂料需要低溫固化有的則需要高溫固化。 2.4.3 施工前,應對涂料的名稱、型號、顏色及質量進行檢查,是否與設計規定或選用要求相符;檢查制造日期是否超過貯存期。有效期內的涂料,按說明書的配合比例混合后使用,超過貯存期的涂料,應開桶檢驗,A、B組份如無增稠凝膠變質等現象,一般仍可使用,但需要配制小樣試驗或作檢驗,無異常和符合質量標準時,方可使用 2.4.4 涂裝作業時,周圍環境對涂裝質量起著很大的作用,特別是氣候環境。 2.4.5 相對濕度和露點:涂裝時的相對濕度一般規定不能超過85%;被涂物表面溫度比露點高3℃以上,可以進行涂裝。 2.4.6 涂裝環境還應包括照明條件、通風、腳手架、風力等條件。 2.4.7 瀝青鍋應架設在離施工地點最近的地方并經消防部門同意。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3.1.1 設備、管道防腐工藝流程 基面處理 → 調配涂料 → 刷中間漆 → 刷或噴涂施工 → 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