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進口舊設備免表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萬享物流—進口報關專家
——打造全球進口門到門,中國品牌!
TO build:“china’s first brand of global import door to door service in China
為了鼓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改造現有企業,財政部和海關總署發出了(83)財稅字第30號《關于從國外引進技術改造項目的技術、設備減免關稅和工商(統一)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凡已列入中央主管部門或省、市、自治區技術改造規劃的項目,進口上述技術、儀器、設備,經過國家經委或其授權的省、市、自治區一級主管機關審查批準,才能申請減免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申辦減免稅項目備案手續:
一、企業辦理減免稅項目備案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商投資項目:
1、單位簽章的減免稅備案申請表 (正本)
2、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 (復印件)
4、合同(獨資企業免收)、章程及其批復(復印件)
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及設備清單(正本)
6、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二)、國內投資項目
1、單位簽章的減免稅備案申請表 (正本)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文(復印件)
3、《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及設備清單(正本)
4、 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科教用品
1、單位簽章的科教用品單位減免稅備案登記表(正本)
2、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3、事業單位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4、已轉制為企業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文件(復印件)
5、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二、企業辦理征免稅證明應提供下列材料:
1、征免稅登記手冊(科教用品及外商投資項目提供)
2、單位簽章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正本)
3、進口設備合同、發票及技術資料(復印件)
4、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三、外國在華常駐人員申請自用物品免稅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正本)
2、長期居留證件(復印件)
3、身份證件(復印件)
4、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復印件)
申辦減免稅項目備案辦理程序
1、準備材料
2、委托報關行預錄并打印《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
3、將《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及隨附單證交至減免稅崗位人員審核
4、委托報關行預錄并打印《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申請表》
5、將《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申請表》及隨附單證交至減免稅崗位人員審核
6、至減免稅崗位人員處領取《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并簽收
辦理時限除當場作出海關行政許可決定的外,海關應當自受理海關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海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制發《延長海關行政許可審查期限通知書》,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以下為客戶經常問到的問題整理如下:
1.司已購置一批進口設備【設備名稱:日本進口的全成型編織橫機編 碼:84472020(00)】,現要辦理申請減免稅,請問辦理此業務要到商務部門還是海關辦理審批?具體流程是怎樣的?需要什么資料?
2.進口免稅設備仍在監管期內,要辦理抵押登記前,需要到海關辦理什么手續?要提供哪些資料?一般出具同意證明的時間多長?
3.請問免稅證進口的設備因出現故障需要退回維修,如何辦理海關手續?退回需要繳納保證金嗎?修理完復運進口是否要繳稅金?
4.2002年進口一臺減免稅設備,已過海關監管期限。因該設備使用多年現基本沒有利用價值,想退運到境外的關聯公司。請問,我司應按“退運貨物”還是“一般貿易”向海關申報?申報價格是按設備的原進口價格還是設備的凈值(即扣除折舊的價值)?
5.我司于2016年申請的鼓勵類項目確認書,項下的部分設備由于國家政策多次調整,至今都沒辦進口.現在我司想將該項目余下的相應設備進口,請問:我司能否申請<減免稅證明>?持<減免稅證明>進口,是否可以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
6.我司是一家外商獨資,自成立以來一直有通過辦理免表在各個口岸進口機器設備,請問在監管期限內的減免稅設備是否需要年審?如果需要,如果辦理?是否有相關的文件及操作指引?
7.我司是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是屬鼓勵類,我司的香港公司關閉,有一批實驗室用的設備需要賣給大陸公司,該批設備是實驗室用的,請問此類非直接生產用的設備是不是不可以免稅?有什么文件可以看到此規定?另,我想查看此批設備能否進口,請問有哪些商品是國家禁止進口的?
如果您在流程或者是清關上面出現了問題,您可以和我聯系,我們為你及時處理問題。歡迎您的來電!謝謝!
進口舊設備免表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有關設備結轉及后續管理的情況
根據海關總署有關規定,原進口減免稅設備如轉讓給國內其他可享受同等稅收優惠的項目單位使用,仍可予以減免稅,其監管期限連續計算,轉讓方原進口的減免稅貨物予以注銷,免稅額度不予恢復。根據《海關法》第57條規定,依法減免關稅的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有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未經海關核準并補繳關稅,不得移作他用。內、外資企業擅自將進口免稅設備租借給其他企業使用,回購借方企業用免稅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做法,屬于將免稅設備移作他用的違規行為。
| 您的姓名: | * | 預計需求數量: | * |
| 聯系手機: | * | 移動電話或傳真: | |
| 電子郵件: | * | 所在單位: | |
| 咨詢內容: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