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圖紙設計流程、門頭溝裝修消防建審施工建筑工程防火設計審核 審核范圍: 1、經市規劃局受理的項目,由市消防機構窗口受理,區規劃部門受理的項目,由區消防機構窗口受理(1000平方米以下)。甲、乙類工程項目、屬于區消防機構受理范圍的,應由區消防機構受理初審后,報市消防機構復核,核準后由區消防機構辦理審批手續。 2、縣(市)工程項目受理范圍:除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及一、二類高層(純住宅除外)和5萬平方米以上小區開發,甲、乙類工程項目、每層超1000平方米(含本數)以上的大型商場,地下建筑的建審、驗收,由市消防機構窗口受理外。其他均由各縣(市)消防機構窗口受理。 3、市消防機構負責受理400平方米(含本數)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項目的審批。 工程項目報審須知: (一)土建工程項目報審須知: 1、到受理窗口領取并填寫《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或《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按要求填寫后,連同有關資料送受理窗口。 2、報審應必備下列資料: (1)規劃部門核準發放的循環表及循環圖; (2)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和其他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和應設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應編制消防設計專篇; (3)總平面位置圖、平、立、剖圖; (4)消防設施平面位置圖、滅火器配置設計圖紙及說明; (5)與防火設計有關的采暖通風、防排煙、防爆、變配電設計圖及說明; (6)審核中應報涉及的北京消防圖紙設計流程、門頭溝裝修消防建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