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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引領生能源產業,打造綠色燃料生產基地”的理念,以“不斷摸索前進,創新發展”的企業經營方針,開拓市場。以產量和市場的認同。為配合提倡的節能減排,愿與一切愛好環保的朋友結為伙伴,來共同實踐綠色低碳生活,以完善的服務合作客戶的認可。公司熱忱歡迎各界朋友前來參觀。
本公司生產的顆粒主要以木屑、鋸末為原料。生產紅木顆粒、白松顆粒、雜松顆粒,生壓塊、模板顆粒等,也可按照客戶要求生產相應的顆粒燃料。
生顆粒燃料是新一代清潔無污染鍋爐燃料,具有充分、不冒煙、成本低,環保等特點,也是我們的藍天白云工程的一代寵兒。合理利用廢棄木屑,秸稈圧縮成形。
本報東營1月15日訊(記者王光照張園園段學虎)1月13日,東營市中級受理一起環保公益訴訟案。浙江化工企業的危險被運至東營處置造成”跨界污染”,中華環保聯合會索賠1000萬處置費,東營市環保局作為行政也被允許支持,這是今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后,首例由環保行政作為支持人的環保公益訴訟案件。中華環保聯合會的書介紹,浙江新安化工下屬建德化工二廠將其生產草甘膦農藥中產生的”鹽混合液”交由不具有危險處置資質的自然人徐國富處置。2012 3 2013 4年月至年月,徐國富將危險”鹽混合液”交給同樣未認定的危險處置資質的自然人李強和李兆福處置。此二人通過浙江省建德市宏安貨運有限公司將一部分”鹽混合液”運至東營市,由東營市某縣一公司接收并處置720噸。中華環保聯合會向涉事4家企業及兩位自然人提訟,索賠1000萬處置費,用于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鹽混合液”進行處置。
“該案有幾個特點值得關注。”東營中院環保法庭庭長楊秀梅告訴記者,首先,該案屬于跨界污染問題,是目前嚴厲打擊的案件。再者,1月13日上午九點多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訟,下午東營中院就立案,速度如此之快源于今年1月7日施行的《關于審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對于公益訴訟中的原告資格作出規定:“市級以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會等社會組織可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而此前,該類案件并沒有法律規定的明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