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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引領生能源產業,打造綠色燃料生產基地”的理念,以“不斷摸索前進,創新發展”的企業經營方針,開拓市場。以產量和市場的認同。為配合提倡的節能減排,愿與一切愛好環保的朋友結為伙伴,來共同實踐綠色低碳生活,以完善的服務合作客戶的認可。公司熱忱歡迎各界朋友前來參觀。
本公司生產的顆粒主要以木屑、鋸末為原料。生產紅木顆粒、白松顆粒、雜松顆粒,生壓塊、模板顆粒等,也可按照客戶要求生產相應的顆粒燃料。
生顆粒燃料是新一代清潔無污染鍋爐燃料,具有充分、不冒煙、成本低,環保等特點,也是我們的藍天白云工程的一代寵兒。合理利用廢棄木屑,秸稈圧縮成形。
東莞羊城晚報訊記者董柳、通訊員鐘言報道:東莞市兩任環保局局長,落馬于同一位商人。羊城晚報記者10日從廣州市中院了解到,東莞商人賴洪中在承包工業處理站中,分別吳湛輝幣4970萬元、袁紹東750萬元,被認定犯單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廣州市中院查明,2003年以來,為了取得承包權,賴洪中代表公司先后賄送給吳湛輝共4970萬元幣。從2007年開始,為了使公司承包經營的工業處理站有更大的廢蝕刻液回收量,賴洪中請求袁紹東利用職務便利加強對轄區內企業廢蝕刻液回收處理的和,為此賄送幣750萬元。庭審時,賴洪中的辯護人提出,賴洪中向吳湛輝、袁紹東屬于單位罪,而不屬罪。對此辯護意見,廣州市中院經查認為,賴洪中作為恒泰公司、新意公司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單位名義向工作人員,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所得主要歸單位所有、使用,其行為確實構成單位罪。據此指出,公訴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惟指控的罪名不當,應予糾正。賴洪中在被追訴前交代單位行為,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鑒于本案數額特別巨大,辯護人請求對賴洪中適用緩刑,不予支持。廣州市中院一審判決賴洪中犯單位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另據判決資料,東莞市委原副吳湛輝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日前已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袁紹東系因吳湛輝檢舉揭發而落馬,犯受賄罪日前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董柳、鐘言
(原標題:前后兩任環保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