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品牌:凱鷹 | 類型:儲能用蓄電池 | 電池蓋和排氣拴構造:閥控式密閉蓄電池 |
| 化學類型:鉛酸蓄電池 | 荷電狀況:免保護蓄電池 | 電壓:12(V) |
| 類型:KS200-12 | 額外容量:200 | 外型尺度:522*240*218*244(mm) |
| 產品認證:CE | 適用范圍:太陽能蓄電池 |
產品運用與保護
① 循環運用充電電壓為14.7-14.8V/只,電池放電后要及時充電,初始電流不大于0.2C(A),時間大于12小時,浮充運用充電電壓為13.65±0.05V/只,要堅持長時間浮充堅持電量足夠。
② 不宜倒置或裝入密封容器中充電與運用,不要接近火源或高溫的當地裝置和貯存,不宜過放電,如過放電應立即補充電,不然將影響容量與運用壽數(放電停止電壓不低于9.6V/只)
③ 該電池已充電出廠,應貯存在常溫枯燥通風處,貯存6個月后,應對電池補充電一次。紅色端為正極,黑色端為負極,貯存和運用中絕不可接錯或短路。裝置運用時銜接的部件必須緊固,防止接觸不良而燒斷極柱。
大型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產品用處
反常時的處置
蓄電池出現反常時,請留意以下事項并處置。
留意: 1.如蓄電池漏液,請停止運用并與敝公司聯絡。不然會損壞機器及因漏液而引發火災。
2.蓄電池外觀出現反常變形(脹大)時,請停止運用并與敝公司聯絡。 不然也許致使蓄電池破損、漏液,有引發冒煙、著火的風險。
3.蓄電池發熱時,請停止運用與敝公司聯絡。 不然也許致使蓄電池燒損及破損。
4.如蓄電池殼蓋裂開,請停止運用,并與敝公司聯絡。 不然有致使爆破,或漏液引發冒煙、著火的風險。
5.假如電解液撒在地上上,先用重碳酸鈉中和,再用大量水沖刷。不然有也許致使地上、零件及機器的腐蝕。
6.蓄電池起火時,不能用水救活,請用粉末(ABC)救活器。假如用火救活,有致使火災擴展的風險。
7.地震等天災發作之后,應按規則的扭矩值對一切的螺栓螺母從頭擰緊。如不擰緊而持續運用,有也許發生電火花及形成端子燒損。
8.地震等天災發作后,應檢查一下有無電池殼決裂、漏液及其他反常情況。如有反常而持續運用,有致使漏液、火災的風險。
暫停運用的蓄電池的處置辦法
蓄電池即便不運用,因為自放電,也會逐漸損失容量,所以請按 "補充電"的請求六個月充電一次。
風險:
從暫停運用的蓄電池中也能排出氫氣,所以應思考蓄電池室及電池箱的換氣,絕對不要近火。不然有引發爆破及火災的風險。
留意:
1.按此運用說明書記載的辦法進行補充電后,應將負載和充電器別離,盡量將電池保管在枯燥、低溫、沒有直射日光的當地。
2.蓄電池放電后未及時補充電的寄存及高溫下寄存,有致使蓄電池的破損及劣化的風險。
3.蓄電池從頭運用時請斷定按"運用環境、運用條件"及"運用前的預備"進行處置。
其他操作留意事項
對蓄電池進行操作時,請恪守下列事項。不然有也許引發蓄電池漏液、發熱、冒煙、著火、引火爆破的風險。為確保安全,請必須恪守。
正告:
制止將蓄電池正負端子短接。
留意:
1.請不要將蓄電池投入火中或加熱。
2.請不要分化或改造蓄電池。
3.請不要將蓄電池的正負端子反充電或反接運用。
4.請不要將不要類型及不一樣品牌的蓄電池混合運用。
5.請不要給蓄電池以強烈沖擊、不要拋擲。
蓄電池拋棄時的處置
壽數停止后不再運用的蓄電池請按以下辦法進行拋棄處理。
留意:
1.用過的蓄電池如隨意丟棄會污染環境,拋棄的電池可回收使用。返還時,請用粘性膠帶將端子進行絕緣處理。用過的電池還殘藏著電能,所以如不對端子進行絕緣處理,有也許致使爆破及火花。
2.制止分化、改造及損壞蓄電池。不然會致使蓄電池漏液、發熱、爆破。
3.制止將蓄電池投入火中或加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