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參數 |
| 品牌 | 億鑫鴻物聯 |
| 工作溫度 | 40℃ |
| 適用對象 | 社區 |
| 設備類型 | 硬件 |
| 安裝方式 | 桌面安放 |
| 可售賣地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 |
高空拋物行為不僅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也破壞了社會秩序和鄰里和諧,因此,中國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責任界定和懲罰措施:
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定罪處罰。若造成重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則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受害者有權向拋物者索賠,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財產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如果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根據法律規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給予補償,即相關樓層的住戶可能需承擔連帶補償責任,除非他們能證明自己不可能是拋物者。
物業公司的責任:物業公司有義務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裝監控攝像頭、設置警示標識、進行宣傳教育等,以預防高空拋物事件的發生。如果物業公司未盡到這些安全保障義務,對發生的高空拋物事件存在管理疏忽,那么其也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即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拋物者首要承擔責任,物業公司在特定情況下也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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