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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參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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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 凱冠 | ||
| 檢測認證機構名稱 | 深圳市凱冠企業(y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 行業(yè) | 驗廠咨詢 | ||
| 認證種類 | 認證咨詢 | ||
| 服務內容 | 驗廠咨詢 | ||
| 服務電話 | 0755-28377534-806/13322934220 | ||
| 可售賣地 | 全國 | ||
揚州Macy s驗廠安全手冊 Macy s驗廠審核程序文件

MMG工廠安全手冊(一)
前言|國海關及商貿聯合反恐計劃|安全計劃總覽|工廠階段性安全標準
親愛的MMG 供應商:
我們以極大榮譽向各位介紹MMG工廠安全手冊:要求及建議。自 2002 年以來,MMG 一直為美國海關商貿聯合反恐計劃 (C-TPAT) 積極的認可成員。在加入這一重要計劃后,MMG 全公司連同供應鏈合作伙伴,采取了大量措施加強保安標準。
本手冊是新近制定,為了進一步提升生產場所的保安。仔細分析供應商和廠商的反饋意見后,我們發(fā)現最普遍的安全問題并非缺乏完善安全措施的意識,而是缺乏實現更高級別安全的知識。本手冊可指導您逐步貫徹所有MMG 工廠階段性安全標準和“附加安全建議”。相信本手冊對您會有極大幫助,本人竭誠歡迎您提出意見和反饋。此外,如果您或貴廠采取了與本手冊不同的安全措施,本人也非常樂意了解和學習。如有任何建議,請與本人聯系。
感謝您一直與我們攜手合作,使我們的供應鏈安全不斷提升。
Michael Singer
聯合商貿集團海關事務處主任
美國海關及商貿聯合反恐計劃(C-TPAT)
針對2001 年發(fā)生的 9.11 事件,美國海關(現為美國國土安全部 [DHS] 轄下的海關及邊境保護局 [CBP])啟動了反恐計劃,名為“海關及商貿聯合反恐計劃”(C-TPAT)。該計劃是海關和商貿界的一項聯合反恐計劃。海關提出了適用于商貿成員的建議,旨在加強美國邊境的安全保障。此計劃適用于美國進口商和物流服務公司,以及的外國制造商。當前,此計劃并未推廣至 MMG 的供應商和廠商,但預料計劃將會不斷擴展,以納入更多的外國制造商。如將來有機會增加 C-TPAT 成員,MMG 定當立即通知供應商。MMG 極力鼓勵旗下產品和服務供貨商加入這項重要的安全計劃。
有關C-TPAT 的資料和動向,請瀏覽CBP網站:www.cbp.gov。
安全計劃總覽
2003 年 9 月 2 日:供應商針對每所工廠進行網上“工廠安全”。此過程于 2003 年 12 月 8 日完成。已完成
2004 年 3 月 5 日:MMG 透過分析信件,向所有“高風險”國家的廠商發(fā)出安全反饋,并為供應商提供 MMG 安全手冊。已完成
2004 年 5 月 15 日:MMG 透過分析信件,向所有標準“高風險”國家的廠商發(fā)出反饋,并為供應商提供 MMG 安全手冊。已完成
2004 年 9 月 1 日:所有“高風險*”國家廠商的現場安全分析開始。輪安全分析將于 2005 年 7 月 1 日結束,但各廠商應預期之后每年均需進行安全分析。
2004 年 9 月 1 日:所有“一般風險”國家廠商的現場安全分析開始。輪安全分析將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結束,但各廠商應預期每年均需進行安全分析。
2007 年 12 月 31 日:MMG 供應商/制造商全面達到 MMG 標準
*高風險國家包括:孟加拉國、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埃及、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土耳其、土庫曼斯坦、約旦、印度和尼泊爾。
工廠階段性安全標準
實體安全
階段1 – 必須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1.必須安裝足夠的門鎖,所有窗戶必須(由內)上鎖,防止有人從外打開窗戶。建筑物內無人時,門窗必須上鎖
2.包裝和裝貨區(qū)與工廠的其它區(qū)域必須隔離, 以提供安全出入的限制
階段2 – 必須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3.外銷、內銷和危險貨物上必須打印上標記,并隔離存放在工廠倉庫內安全的、有隔離及封密的、有柵欄的或其它獨立的區(qū)域內
4.為了防止非法進入和從外部闖入,建筑物必須使用堅固的、難以穿透的物料(例如水泥、防火磚或塊磚)建造
階段3 – 必須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5.所有出入口和一樓窗戶必須整天保持充分照明(最少 10 英尺燭光)
6.停車場必須具有照明設備,私人車輛必須停放在距離發(fā)運/裝貨區(qū)10米以外的地方
7.工廠必須配備適當的內部通信系統,以便聯系保安人員和/或當地執(zhí)法機構
出入控制
階段1 – 必須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1.在工廠范圍內,員工必須佩戴廠方核發(fā)及附帶照片的身份證件。
2.訪客/供應商必須出示帶照片的身份證明,經保安人員核實并記錄后,方可獲發(fā)訪客證。參觀結束后,必須收回訪客證。
3.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序,以核實人員身份,并授權有關人員進入包裝和裝貨區(qū)
階段2 – 必須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4.訪客和供應商在參觀廠區(qū)期間,須有員工陪同
5.廠方必須制定適當程序,核查未獲授權/身份不明的人員
階段3 – 必須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6.員工必須經保安人員查詢及核實身份后,方可進入廠區(qū)。
程序安全
階段1 – 必須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1.MMG 的貨物裝入車輛/集裝箱發(fā)往集運人/承運人/貨運代理人時,必須由工廠警衛(wèi)進行監(jiān)督。進行已核準的工廠整柜裝載時,保安負責人有責任在裝貨前檢查集裝箱,核實其是否安全和已經清空。若發(fā)現異常,管理人員必須在發(fā)運前進行復查
2.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序,確保成品從工廠準時運抵承運人/集運人/貨運代理人。如有異常,必須通知 MMG 和當地執(zhí)法機構
3.在貨物的裝卸過程中,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序,確保實際產品數目與隨附貨運文件相符。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差異進行檢查,方可放行有問題的貨物
階段2 – 必須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4.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序,查驗集裝箱、拖車以及軌道車上的封條
5.卡車司機和其助手不得參與貨物裝載。進行整柜裝載時,裝貨過程完成前,司機及其助手不可進入裝貨區(qū)。不過,卡車司機可以進行最終檢查。
6.廠方必須采納所有 MMG 安全標準,制定正式的書面安全程序。
7.已裝貨集裝箱如非立即運走,必須存放在安全區(qū)域。未裝貨的集裝箱必須以安全方式存放。
8.若發(fā)現或懷疑有非法活動或可疑行為發(fā)生,廠方必須通知當地執(zhí)法機構
階段3 – 必須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9.廠方必須制定適當的檢核程序,確保所有貨物均已正確地貼上標簽、加上標記、稱重、清點和記錄
10. 廠方必須制定適當的程序,保持數據的完整性,防止未獲授權人員違規(guī)更改